全市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确保守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漯河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向全市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夯实主体责任
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健全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工作人员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规范经营行为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并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材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行为、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按照《漯河市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漯河市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实施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人员管理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健康证。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规范佩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定期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员工的素养和技能。
四、严格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五、做好应急处置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进餐后出现人员呕吐、腹泻、发热等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应及时组织就医治理,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等多种媒体形式,全方位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教工作,倡导营养均衡和膳食平衡,培养学生不挑食、不偏食、科学用餐的好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素养。
全市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加入到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队伍中来,做一名食品安全工作的倡导者、参与者、主导者、宣传者和志愿者,“共铸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