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教育观察法概述
观察有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和作为科学研究手段的观察,这里是作为教育科学研究的手段的观察来探讨的。观察法事教育演技中运用最广泛、最经常、最有效的一种研究方法。它特别适用于幼儿教育和基础教育的研究。它既可以单独设计运用,也可以配合其他研究反复运用。它是调查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经验总结研究法、追踪研究法、适用研究法的基础方法,离开观察法,上述这些方法则难以进行。
一、教育观察法的基本特征
(一)直接性
直接性即教育研究者与观察对象的直接联系。由于观察的直接性,研究者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有效。之所以说“百闻不如一见”,就是因为观察法具有直接性这一基本特征。
(二)情感性
由于教育观察的对象是人,教育研究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关心,有事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心。特别是党教师具有双重角色是,即教师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教育研究者时,教育研究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关系。师生之间的互动,除了认知的互动之外,还有情感上的互动,这是,作为教育研究者的教师,在观察学生的行为表现是,往往带有个人主观上的感情色彩。观察的情感性特征,容易影响教育观察的客观性。
(三)重复性
重复性即教育研究者有必要也有可能对学生或教育教学现象进行反复多次的形象观察。充分观察可避免观察的表面化和片面化。
观察研究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获得的资料可靠性较高;有时它还可获得一些意料之外的资料。在中外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发展史上,运用观察研究法搜集资料是一种冲右方法.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这些书的写作都是正确地运用观察法搜集资料的线路。
观察研究法在交易研究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陈鹤琴先生的事例,日记观察发陈一鸣,连续追踪观察808天,积累了大量研究资料。
当然,观察研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研究者观察是受到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为研究者不可能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能对研究对象进行观察。此外,由于观察的样本书小,以及观察得来的只是表面性的和感性的材料,因而也容易是观察结果待遇片面性,偶然性的东西。
二、教育观察法的种类
(一)自然观察法与控制观察法
(二)直接观察法与间接观察法
(三)结构性观察法与非结构性观察法
(四)系统观察法和随即观察法
(五)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
第二节教育观察的常用方法
一、实况详录法
亦称连续记录法,是指在某段时间内,联系而相信的吧观察对象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表现收录下来的一种观察方法。运用实况详录法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根据观察目的确定观察的场景和时间
学生活动的场景是很多的,既有校内的又有校外的,校内又分课内场景和课外场景。观察的时间可长可短。一般而言,应根据本次观察的目的来确定观察的场景和时间。
(二)善于借助先进的设备
传统的实况详录法只是在观察场景采用手工的纸笔记录,速度慢,且容易出现错漏,记录不细不全。现代的实况详录法应注重接住摄像机、录音机等现代化设备,吧某段时间内的现场实况摄录下来,以供回放研究。
(三)记录要客观、全面
无论是用人工记录,还是用设备摄录,都应客观反映观察对象的实况,尽可能多角度拍摄或记录,反映全貌,使获得的资料原始、真是、详细、全面。在进行人工书面记录是,先忠实的观察记录、客观的描述事实,记录玩后,再对描述的实施进行解释和评价,客观描述和主管解释或评价,两者应严格区分。
此方法的优点是能提供详尽的行为事件及其发生的环境背景等资料;实录下来的资料系统、完整并可作长久的保留,供反复观察与分析使用。缺点是对记录的技术要求较高;用人工记录很困难;用现代化的观察设备代价昂贵;记录和整理资料费时多。
二、日记描述法
简称日记法,是以日记的方式记录观察对象行为表现或教育现象的一种观察方法。它课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综合性日记描述,即把观察对象的各个方面如是记录下来,为全面研究观察对象所用;另一种是主体日记描述,即只记录观察对象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情况,为专项研究观察对象或某种特征所用。如皮亚杰就是以主题日记描述的形式对自己孩子的认知发展进行观察研究的。
日记描述法是一个传统的观察研究方法。最早运用这种方法的是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奇,他用此法跟踪观察其子3年,于1774年初步了《一个父亲的日记》,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孩子的成长、发展的情况,同时对母亲的早期教育作用及其他对儿童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接着达尔文 普莱尔、皮亚杰、陈鹤琴、一般认为,19实际末20实际初,这种记录有关儿童成长和发展的日记描述法,是研究儿童的一种主要方法。
它比较适用于长期跟踪观察研究和个案研究,有利于研究儿童发展的顺序性和连续性,记录的材料真实可靠,方法简便易行。班主任对本版学生的观察研究可以使用此种方法。但样本和观察结果缺乏代表性,如果做长时期持续记录,则比较费时费力。
三、轶事记录法
又称记事法。轶事是指独特的时间。这种方法以记事为主,即将研究者认为有价值的、有意义的或感兴趣的事件完整的记录下来。它与日记法有所不同,它不是连续记录某一特定儿童(个案)的行为及其发展,而是着重记录有所研究价值的事件或信息。它要求从事件刚刚发生到事件的结束,全过程都要完整的按顺序记录下来。轶事记录法观察记录的内容可以是典型事件,也可以是反映学生身心发展某一方面的行为事件。但无论是哪一种事件,都应是研究者亲自观察到的而不是道听途说或从其他资料转抄过来的。
它要求记录资料具体 详细 完整 客观 准确,不仅要记录有关行为 言谈,还要记录事件发生的背景以及与之相关联系的其他情况。由于轶事记录法常常是事件发生后的回忆,所以一定要及时记录。
轶事记录法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可靠而且典型,有长期保留和反复研究利用的价值。它运用简单、方便,无需编制观察记录表格,是教师常用的一种观察方法。但由于它往往不是现场做记录,而是事后回忆做记录,回忆的内容可能不够准确。
四、事件取样法
是以特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取样标准,注意记录某些预先确定的行为表现或事件完整过程的观察方法。
与轶事记录法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事件取样法是实施正式观察活动时采用而不是事后追忆记录。
运用事件取样法,研究者徐等待所选行为、事件的出现,然后及时做记录。它只记录预先确定的行为表现或事件过程,通过从样本的观察资料中推断出这种行为或事件的一般情况。
事件取样法的运用要注意两点:
(1)观察前,确定所要研究的行为或事件,确定记录哪些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并确定所需记录的资料种类与记录形式,制定出相应的记录表格。
(2)观察时,只要预定的行为或事件一出现,就要立即记录,并可随事件的发展持续记录。
事件取样法的优点是: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获取有代表性的可行样本,手机资料所用的时间比较经济;缺点是:集中观察特定时间本事,对导致其发生的条件和环境等信息不能充分了解。
五、时间取样法
时间取样法是指研究者在特定的时间内观察和记录所发生的特定的行为。这种方法把观察对象在每一时段中的行为表现或教育现象看做一个样本。
这种方法的具体做法是:
(1)确定观察的总时间。例如,持续观察2周。
(2)确定若干观察时段。例如,每天上午8-10时,对每位学生观察10分钟。
(3)作出所要观察的行为或想想的操作性定义,制订观察表格,如表10-3所示,并熟记表格项目内容,见表10-4.
(4)实施观察,并做好记录。
(5)整理观察资料,并作出研究结论。
时间取样法与事件取样法有不同之处:事件取样法不受时间间隔和时段规定的限制,而时间取样法必须严格按事先规定的观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段里进行观察记录;事件取样法侧重特定行为或事件的特点及全过程,而时间取样法则注重在规定时段中预先设定的行为是否出现,出现的次数以及持续时间。
时间取样法的关键在于预先规定所要观察行为或现象的操作性定义,以及各种行为或现象的记录代号,并精心设计好记录表格。
时间取样法的优点是省时、简便、客观,课进行量化分析;不足之处是,它仅适用于眼睑经常发生的行为,如学生的上课表现、师生交往、对老师指令的关注,等等;但不适宜观察学生的内隐行为,如心理活动等,同时这种方法所获得的资料往往是说明行为的种种特征(如频率)的资料,而一般没有关于环境、背景的资料。
六、行为检核法
也称清单法,或称查核清单法,这种观察法是将要观察的行为项目排列成清单式的表格,在这些行为项目旁边标明是否出现的两种选择,然后通过现场观察,检查核对这些行为项目时否出现,只要某种行为一旦出现,就立刻标记,如表10-5所示。
由于这种方法的实施,要预先制定观察表格,即观察清单,列出观测的具体项目,观察是在一定的现场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所以它具有诊断、测量的功能。有时,在观察过程中,为了使儿童对某些项目作出反应,研究者课对这些项目进行提示,类似于智力测验的实施。
行为检核法的关键在于行为检核表的编制。检核表编制的方法如下:
(1)列出重要项目。研究者应确定所研究的问题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方面的表现。
(2)根据主要项目分解出具体项目。要从每项主要项目中分解出更具体的项目,即各类行为的详细表现。例如,对“学生对几何形体的认识”这一主要项目,课具体化为:当教师说出圆形、三角形、正方形、长方形等几何形体的名称时,学生能否正确指出。
(3)按一定逻辑顺序排列项目,编制出行为检核表,如,可以难易程度为序,也可以字母为序。
行为检核法可与调查法、测验法、时间取样观察法等并用。其观察目标明确、省时、简便易行,教师可根据本校、本班的具体情况自制行为检核表,从事标准参照测查,也可以采用已有的标准化行为检核表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观测,然后将观察结果与常模比较。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它不保留原始实况,包括所观察行为的详细情况和背景资料。
咨询热线(周一至周五9:00~18:00)
18839581212